教室及琴房借用系統
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音樂系

專業教室及琴房借用辦法

  1. 請登入「音樂系專業教室及琴房借用管理系統」,依規定申請借用。擬借用日程時段為登記當日起算一週內皆為有效期限,並於借用日的前一天16:30前完成登記以便審核。
  2. 教師預約登記專業教室每次限2節課;學生預約登記琴房每次限2節課或選擇專業教室及琴房各1節課。(專業教室/週間第1節-第9節、琴房/第1節-第10節)預約借用節數使用完畢,即可登記下次預借。
  3. 教師調補課不適用此系統,務必於補課前一週完成調補課手續,由系辦公室安排教室。說明:

大班課調補課請先上網完成請假手續並將畫面截圖,交由系辦公室預留補課教室。個別授課調補課以紙本填單並於補課前一週繳至系辦公室。

  1. 學生在使用管制教室(例:豎琴專用琴房)前請先至系辦公室出示借用證明。
  2. 專業教室及琴房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入內。使用完畢後,請蓋上鋼琴琴蓋,維持室內乾淨並隨手將電燈、冷氣關閉。閒置於教室及琴房內的私人樂器及物品將予以沒收。離開教室或琴房10分鐘以上,視同放棄該空間使用權。
  3. 如登記借用專業教室或琴房,因故無法前來使用,請至系統取消登記。若未取消者仍須負使用責任。
  4. 會考前一個月專業教室僅提供教師術科考試實音使用,借用辦法將另行公告。
  5. 以上違規一次,4週不得申請借用教室。

音樂系 啓

音樂系專業教室及琴房借用管理系統連結:  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專業教室借用系統 (tut.edu.tw)